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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复:续上     林柔刚(论坛元老) 2009-9-15 22:40:49
大鹏的“我为什么赞成振博兄的观点?”里所讲的道理是对的,我与您仅仅是概念不一致。
由于剑的锋虽很强,背却很弱,不能直接抵抗敌方的重武器,对使用者的武术水平要求较高,或者说实际运用难度较大,因此,剑是不作为古代士兵将领的常规武器的,它常用于古代步战护身和马战配用。
什么是少北十三剑法的架法?用剑的托背或体背顺挡或逆挡(绝大多数应为顺架)敌方的武器为架法。架法包括不同的方位:正前位、两侧位、和转身位 ;天位(上部)、人位(中部)、地位(下部)。这里面是包括了大鹏师兄所说的“有阻挡之意的拦法”的。大鹏师兄所说的“横栏和竖拦”均从属于少北十三剑法的架法,它们与架法没有本质区别,只是位置的不同而已。
“拇指边的刃锋”,是指持剑手,拇指一侧的刃锋,不是说拇指旁边儿的刃锋。我话没有说清楚,致使大鹏师兄理解有误。
刺法是剑的主法。确实,少北十三剑法的拦法不是剑的主法。器术是拳术的延伸。我认为,拦法的使用相当于拳术中翻手中的“勾手连”,但用的却是剑的刃锋,故而定为进击之法。
我剑的水平很差,讨论剑法,勉为其难,错误之处还请大家多多指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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