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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与人的和谐相处,确实应有原则

问题:人与人的和谐相处,确实应有原则。 大鹏展翅(论坛元老) 2010-6-27 6:00:40
人类的任何行为都是有原则的,人与人、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也不能例外,也应有原则,这无须大惊小怪,这个原则在两千多年前我国老子就已经给出了答案,我们在解读老子的道德经时就可得知,老子主张“上善之人,常善救人”,提倡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要宽容和不争,眼界宽阔,胸怀宽广,坚持常善救人的原则,做到人们相互理解和尊敬。
上善若水,包容万物,老子何以把上善之人比做水?是因为人应该具有水的美德,水,它不争、甘于居下且包容万物。
知人者智,自知者明,一曰慈,二曰俭,三曰不敢为天下先,不要自我表现,不要自以为是,不要自我夸耀,不要自大自满,这都是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的原则。
孙中山早在1917年就指出:让和谐社会不再是一个名词,一句空话,或者一个形式,要让它成为我们实实在在的生活方式,让它成为我们牢不可破的信念。
我们在老子的道德经的解读中,完全可以昭示着我们和谐相处的原则和启迪。

答复:人与人的和谐相处,确实应有原则 龙城少北(中级会员) 2010-7-4 5:32:15 
  我认为我们少北人要和谐相处要遵循以下三点:
  1.尊重张老师。
  2.尊重少北拳。
  3.尊敬师兄弟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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